2013/12/06

投資不動產可市價入帳 突顯稅制的荒謬/買屋 台中買屋

投資不動產可市價入帳 突顯稅制的荒謬


投資不動產可市價入帳 突顯稅制的荒謬

金管會在近日拍板,宣布明年起上市櫃公司可把投資性不動產以「公允價值」入帳,以和國際會計準則(IFRS)接軌;據媒體引述業者估計,光是壽險業者的增值利益就超過千億,全體上市櫃公司增值利益至少數千億元住展企研室表示,市價入帳釋出數千億的增值利益,完完全全突顯我國不動產稅制的荒謬與不公,更顯示不動產租稅有改革的急迫性。 

據金管會指出,上市櫃公司的不動產估價方式可採自行估價或委外值價,但若是持有投資性不動產,單筆金額達實收資本額20%或新台幣3億元以上者,強制委外估價。據媒體報導,光是國泰人壽的不動產採市價認列後,增值利益就逼近一千八百餘億,十分驚人。

雖然不動產採市價認列對上市櫃公司而言,更能充份表列出公司實際資產價值,但對租稅制度而言卻存在極大諷刺。首先,未來上市櫃公司既能享受數千億的增值利益,但卻僅要付出微薄稅負,顯示稅制的不公不義。 

我國地價稅以公告地價為課稅依據房屋稅則以房屋評定現值為基準買賣移轉課稅則以公告現值來計算無論何者,與市價都存在極大差距。也就是說,擁有龐大的不動產資產,只要繳少少的稅,就好比把飛機停在停機坪,卻只要付機車停車格的費用;擁有的好處與付出的代價不成正比,這種課稅制度在先進國家是聞所未聞。 

在此之前,我國財政部與國稅局官員都強調,不動產稅基已逐漸調漲趨近市價,若是真的趨近市價,那麼上市櫃公司就不會憑空出現數千億的增值利益。換句話說,目前我國不動產稅基與市價之間,仍存在十萬八千里差距。而金管會這項政策實施後,正打了財政官員一個巴掌。

住展企研室強調,不動產價值認定本該有一定標準,但上市櫃公司不動產市價認列卻與我國不動產稅制背道而馳。到底是市價認列對了?還是我國租稅制度錯了?為何同一個政府有不同見解?我們不僅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更需要一套健全的不動產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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