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5

房屋買賣過戶流程及注意事項/台中房屋591售屋網

*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流程:
1.[
簽約] 2.[用印] 3.[完稅] 4.[交屋

下述天數為工作天 係指辦理案件實際上所需之天數,不含星期例假日
1.
簽約+用印 :
房屋稅捐處或鄉鎮公所申報契稅;約三~七工作天土地送稅捐處申報增值稅;申報一般增值稅約七~十個工作天;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約需二十一個工作天 貸款部分送銀行估價,徵信,審核,用印~全程約七~十天可完成
2.
完 稅 :
雙方繳清契稅,增值稅。送地政事務所登記過戶~過戶登記約需五天買方貸款部分核准,用印完成。與買賣登記案件同時送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設定登記需三天。
3. 交 屋
 :
過戶與抵押權登記完成買方至銀行開戶對保,撥款。 ※賣方復水,復電完成。同時點交房屋。

*不動產成交後,買賣雙方應注意些甚麼?
  一、買賣雙方應備證件  
  二、過戶流程
  三、買賣雙方應付費用 
  四、現行優惠貸款及其申請方式

(
)不動產成交後買賣雙方準備證件

  [賣方準備下列資料]
    1.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2. 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影印本,戶口名簿影印本,戶籍謄本任選一種)三份
    3. 印鑑證明書二份(房屋申報契稅用)
    4. 印鑑章
    5. 最近一期房屋稅及地價稅單
    6. 最近一期水、電、瓦斯、管理費收據 

  [買方準備下列資料]
    1. 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影印本,戶口名簿影印本,戶籍謄本任選一種)三份
    2. 財力證明(扣繳憑單影本或存摺影本)
    3. 保證人身份證影印本乙份 。→第2.3.兩項以買方需要辦理貸款者方需準備,以提供銀行查詢。

(
)過戶時間流程

  一般而言,除特殊情況外,自證件齊備開始送件,至案件登記完成,全程約需十五個工作天左右(不含例假日)
過戶流程及不動產交易的付款方示一般如下:
    1. 簽約款:雙方簽定買賣合約書,同時交付簽約款(通常三至七天內再行辦理用印)
    2. 用印款:雙方交付用印款及應備證件,並申報契稅與增值稅,申報契稅(稅單約三至七天下達)至稅捐處申報增值稅(一般增值稅單下達約七至十天)而(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約二十天左右)
    3. 完稅款:雙方交付完稅款,繳清契稅增值稅,同時送地政事務所登記(地政事務所過戶時間約需五天)
    4. 交 屋:過戶完成雙方交付尾款並同時交屋       

(
)買賣雙方之應付費用如下

  賣方應付之費用:
    1. 土地增值稅
    2. 印花稅
    3. 貸款塗銷費
    4. 仲介服務費用
 

  買方應付之費用:
    1. 契稅
    3. 代書費
    4. 登記費
    5. 貸款費用(設定規費、貸款代書費、火險費)
     6. 仲介服務費用
  
房屋稅及地價稅各自負擔互相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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